融悦山居幼儿园和阳光星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融悦山居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融悦山居幼儿园和阳光星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招标编号:XDZB20231010004;项目编号:LGCG2023104454
二、 采购项目名称:融悦山居幼儿园和阳光星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76800.00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融悦山居幼儿园和阳光星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最高限价:2376800.00元。
2.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蔬菜及其制品;鲜蛋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调料及其制品等。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 | 融悦山居幼儿园和阳光星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若中标人在一年服务期满前,采购人可以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符合要求则可以继续与其签订一年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2次。 | 2376800.00元 |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举行听证数额的罚款。供应商作出承诺时务必自行核实,否则经查实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以虚假应标报财政主管部门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文件)。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cgjg/cxda/index.html)”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 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